为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加强住房租赁行业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按照学院培训工作安排,我院拟于9月在北京举办两期“城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住房租赁条例》政策文件解读;
(二)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
(三)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四)依法强化租赁监管体系,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五)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六)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
(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机制;
(八)地方管理经验分享等。
二、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相关人员;各级住房租赁中心(所、室)、房地产交易中心(所)、金融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房产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10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具体事项另发报到通知)
第二期:2025年9月18日-9月20日(18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具体事项另发报到通知)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每人1500元(含师资费、场租费、资料费、培训期间餐费等),可在报到当日缴纳现金或刷公务卡,也可在开班前汇入全国市长研修学院账号。
(二)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将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培训结束后颁发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结业证书。
(二)第一期请于9月8日前,第二期请于9月16日前,将报名表(附后)汇总后传真或发邮件至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请务必在报名回执中注明邮箱,我们会提前将报到通知发至邮箱中。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王明珠 13522406076
联 系 人:董 爱 18810971327
张茜茜 17600855578
办公电话:010-64890272
邮 箱:F649284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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