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
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2023年10月,部办公厅印发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广东6个省级地区开展试点;2024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妥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5月20日—23日 (20日报到)
地点: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内容
(一)调解员的核心价值与职业定位;
(二)调解沟通交流的技巧与情绪处理;
(三)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的编制与质证;
(四)工程总承包(EPC)纠纷调解难点突破;
(五)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法律问题分析;
(六)工程造价争议评审现状与实践经验分享;
(七)典型案例经验分享。
培训对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有关人员,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造价工程师以及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咨询企业相关人员等。
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2000元/人(含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等),其中,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费用减半为1000元/人。培训费可在报到当日刷卡或交纳现金,也可在开班前汇款至学院账户,注明“调解员班”,并于报到时提供汇款凭证。
账户名: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银行账号:0200 0042 0901 4437 125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报名
请于5月16日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932772878@qq.com。
报名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从附件下载。
(请务必在报名表中填写邮箱,具体地点及交通路线于开班前发至预留邮箱。)
(电子版报名表,可扫码下载)
其他事项
(一)欢迎有志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和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此前未参加过培训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调解员参加此次培训的情况,将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
(二)培训结束后,可申请领取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结业证书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结业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参训后凭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结业证书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干部学院 尹必豪13366035903
中 价 协: 田 祎15210799007
班 主 任:王黎瑶 15011507213
报名邮箱:932772878@qq.com
电 话:010-64926989
传 真:010-64922926
学院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4925116
学院网站:www.mayortrain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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