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培训主题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培训班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6日—29日(25日报到,29日疏散)
地点:宜宾(具体地点详见后续报到通知)
培训亮点
(一)授课安排紧扣主题,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多样。
(二)培训班将邀请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规划纲要主要起草专家、有关试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部门有关人员、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授课。
(三)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共计24学时。
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城市更新中有关历史名城保护的新路径探索;《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解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解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55035-202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等有关标准规范解读;
(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保护优秀经验分享;
(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与保护利用、历史文化保护中的信息化工作;
(五)历史建筑消防、修缮改造等技术标准解读;
(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内容。
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有关工作人员,部分历史文化名城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注册规划师、建筑师等从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工作的
技术人员。
报名方式及培训费
(一)请将报名回执表于6月 18日前发至报名邮箱jianzhushi2020@163.com(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下载”)。
(二)培训费2000元/人(含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等),可在报到当日缴纳现金或刷卡,也可在开班前汇款至全国市长研修学院账号(详见报名回执表),注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班”,并于报到时提供转账凭证,食宿费用自理。
开班前5个工作日发报到通知,详告培训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安排等有关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陈超 15810330479
报名联系人:刘歆婷18600244707汪静如17611636276
联系电话:010-84832461 010-64922233-615
报名邮箱:jianzhushi2020@163.com
网络技术支持:010-84805081
学院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49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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