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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批“十三五”万名总师 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3-12 17: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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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培〔2018〕4号

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批“十三五”万名总师

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建办人〔2017〕30号),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部干部学院)负责组织落实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实施“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计划,即聘请行业院士、设计大师、知名专家教授,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型骨干企业、科研单位的总规划师、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开展以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新法规、新理论、新方法为重点内容的集中面授培训,免收培训费,使行业高层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实现知识更新。部干部学院在成功举办了2017年两批共6期“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班的基础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8〕12号)安排,决定举办2018年第一批“万名总师培训班”,计划培训1100名总工程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计划

2018年第一批“万名总师培训班”计划举办5期,包括:1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培训班,2期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培训班,1期甲级市政设计院总工程师培训班,1期大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各班次的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地点详见“2018年第一批‘万名总师培训班’班次计划表”(附表1)。

二、学员推荐条件、方式和工作安排

(一)推荐条件。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推荐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现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工作的负责人。

 2.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推荐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突出,现任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工作副院长。

3.甲级市政设计院总工程师推荐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突出,现任甲级市政设计院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工作副院长。

4.大型市政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推荐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一级或特级市政施工企业工作10年以上,取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突出,现任大型市政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工作副总经理。

(二)推荐方式。

根据建办人〔2017〕30号关于“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要认真组织落实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对财政经费支持的‘万名总师培训班’培训通知经部审核后由学院印发,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可协助做好相关学员选派工作”的要求,2018年第一批“万名总师培训班”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推荐学员:

第一种方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附表2)及推荐条件组织学员遴选,统一向部干部学院推荐培训学员。

第二种方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转发本通知至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由学员所在单位自愿向部干部学院直接申报,部干部学院审核后确定培训学员。

(三)推荐工作安排。

 1.采取第一种推荐方式的,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16日前,确定负责推荐工作的业务处室或有关行业协会及联系人,并填写负责推荐工作的业务处室或行业协会联系表(附表3)发送至部干部学院指定电子邮箱。部干部学院将与各省(区、市)确定的联系人具体协调推荐工作。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23日前统一将本地推荐培训学员汇总表(附表4)发到部干部学院指定电子邮箱。

 2.采取第二种推荐方式的,请学员所在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填写的“单位推荐学员信息表”(附表5)和职称证明发送至部干部学院指定电子信箱。部干部学院将遴选确定培训学员名单。

 3.部干部学院对推荐的培训学员,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部干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合格人员,部干部学院分期组织培训,并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对培训合格者择优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十三五”万名总师人才库。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由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专项经费予以补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结业证书。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参加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学时,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部干部学院)

联系人:陆进业(13911008134,同微信号) 王凤 张燕 王军

电话(传真):010-64955931,64928481

              010-64922233转615

电子邮箱:mayors.cn@163.com

网址: http://www.mayortraining.or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

邮编:100029

 

附表:

      1.2018年第一批“万名总师培训班”班次计划表

      2.各地推荐学员名额分配表

      3.各地负责推荐工作的业务处室或行业协会联系表

      4.各地推荐学员汇总表

      5.单位推荐学员信息表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18年3月9日

 

通知原文下载:2018年第一批总师班通知.pdf

附件表格下载:2018年第一批总师班附件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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